为有效缓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升学方面的压力,给怀揣求学梦想的困难职工子女送上“及时雨”,近日,2025年钦州市总工会金秋助学行动正式启动。助学对象为在钦州市、县两级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包括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本、专科)阶段的子女。
新申请建档困难职工范围和对象
一是在钦州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二是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三是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
新申请建档困难职工提交材料
家庭收入扣减因子女上学、因病、因残等家庭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30元的家庭可以申请建档困难职工,经工会核实,符合条件建档的,将给予帮扶和救助。
对于新申请建档的困难职工,需提交以下材料;1.职工个人申请书;2.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银行流水(12个月内);5.患病的需要提供当地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慢性病证明及相关医疗费用发票、费用结算单原件或复印件(一般以提出申请的前6个月为计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6.子女读高中、中职或大学的,需出具就读证明及缴费凭据;7.租房合同或协议、房租缴纳凭证8.因意外致困(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需提供受灾有效证明材料(一年内)。
救助标准与所需材料
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入学,助学金标准按照《广西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金秋助学标准为高中/中职每年3000元,大学每年6000元。
在档困难职工申请金秋助学须于2025年8月2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1.金秋助学申请书; 2.高中、中职或大学的学生,入学新生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缴费发票原件;在读学生提供就读学校证明原件,缴费发票原件(如还没有发票先交缴费截图)。
不解之处可咨询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各级工会咨询联系方式分别为:钦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7号,联系方式:郭丽艳, 0777-2366859)、灵山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灵山县三海街道文化街33号,联系方式:李佳奇,0777-6519755)、浦北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浦北县县城金浦大街政务中心旁,联系方式:陈卓玲,0777-8366879)、钦南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11号A323,联系方式:苏小霞, 0777-2693630)、钦北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钦北区福环路7号5楼A501,联系方式:谭棋文,0777-3686965)、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3栋一单元105室,联系方式:裴宇雪,0777-388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