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梁 生 通讯员 施国凤)新年伊始,暖意先行。1月4日,灵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龙宝的手机响起,电话那头传来当事人李某激动的声音:“黄法官,我的工资已经到账了,太感谢您了!”
这通致谢电话的背后,是一起拖延许久的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案。2020年2月及2022年8月,李某受雇于广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灵山某楼盘多个项目务工,双方约定日薪200元。经核算,李某累计工作80天,应得劳务报酬16000元,而该公司仅支付1000元,剩余款项迟迟未予兑付。多次催讨无果后,李某将该公司诉至灵山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广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需向李某支付劳务报酬及利息等费用合计15900余元,于2024年8月31日前支付8000元,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剩余7900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该公司仅在2024年9月1日支付8000元,余款拖欠不付。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然而,该公司既未如实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还款责任。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核查,仅冻结到3000余元,远不足以清偿全部案款,且被执行人始终避而不见。在法院依法划扣3000余元案款后,执行法官想到农民工的“血汗钱”尚未执行到位,家里正着急用钱。于是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继续开展工作。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该公司已经搬离且不知去向,案件几乎进入“僵局”。然而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经过走访当地群众、社区、街道等,通过多种方式终于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沟通中,执行法官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严肃训诫,围绕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展开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行为不仅会影响公司的社会信誉和正常经营,法定代表人还将被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认清利害关系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迅速将剩余5000余元案款足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至此,这起涉农民工欠薪案顺利执结。
寒冬日深,民生为暖。自开展“欠薪冬季行动”以来,灵山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累计对9名被执行人处以罚款,对11名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成功执结涉欠薪案件40余件,惠及53名农民工,累计兑现工资款108.6万元。
民生无小事,执行显担当。灵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将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以脚步丈量责任,用执行传递司法温度。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全力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让公平正义不仅镌刻在判决书中,更温暖在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