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梁 生 通讯员 石金南)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随着被执行人将最后一笔案款45000元交至法院,并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这块执行“硬骨头”在法院的锲而不舍与善意文明执行下,得以圆满执结。
2022年2月6日,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蒋某死亡。经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18万元,肇事司机容某某赔偿255118元。判决生效后,容某某未主动履行剩余赔偿义务,蒋某家属遂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容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然而,容某某不仅未申报财产,其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可供执行财产寥寥无几,人也仿佛“人间蒸发”。申请执行人多次向法院提供线索,执行干警亦多次利用清晨、夜晚、节假日等时机前往其户籍地及可能落脚点查找,均未能发现其行踪。为加大惩戒力度,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消费令,对其出行、消费、融资等行为进行全方位限制。
在持续高压的执行态势下,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轮番查找,终于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容某某。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和诚信缺失带来的种种不便,容某某的态度开始松动。执行法官抓住时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磋商。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同意其适当减少部分款项;被执行人承诺分期履行,并在期限内全部履行完毕。
近日,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容某某将最后一笔案款45000元现金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法院的不懈努力和当事人的互谅互让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案的成功执结是浦北县人民法院坚持常态化执行攻坚、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力促案结事了的一个缩影。面对执行案件“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境,执行干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采取“人海”寻踪、节日突击、信用惩戒等组合拳,持续保持执行高压。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促成双方和解,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体现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